更多精彩由此返回“法制监督网”首页

 

河南信阳:干警刑讯逼供,致使“见义勇为者”致残

责任编辑:晓晓           来源:和谐法制监督网     

 

控告书

     控告人:闵新忠,男,50岁,个体户,家住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八一路干休所隔壁,红星村子11组805号,身份证号码:413023195705245718。


     被控告人:胡道生,男,系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公安分局五里墩派出所干警。

     被控告人:刘永清,男,系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公安分局五里墩派出所干警。

控告请求:

     1、请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胡道生、刘永清刑讯逼供,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2、被控告人胡道生、刘永清应赔偿控告人闵新忠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5万元。

     3、被控告人胡道生、刘永清应补偿控告人精神抚慰金3万元。

事实与理由:

     2007年4月18日21时30分左右,我与河南省信阳市军分区朋友李正山、李任信等人在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转运站招待所就餐后,李正山、李任信送我回住所。

     当我三人一起回到我住所的院内时,听到二楼有人喊抓到小偷了,我上楼对小偷打了两耳光,房东说:“老闵,别打了,派出所马上就来。”不一会儿,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公安分局五里墩派出所干警赶到现场,将小偷带走。我在院内和邻居聊了一会儿,就送走李正山、李任信,我回到屋里准备休息,大约过了有20分钟,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公安分局五里墩派出所干警找我说是到派出所了解情况,我随车到了浉河区公安分局五里墩派出所,到了派出所大约有一个多小时,有三名干警叫我到一间办公室,不分青红皂白便将我双手铐起来,让我蹲在地上,被控告人胡道生、刘永清说那个小偷认识你,是你为他提供的作案工具,并盗过摩托车。我说:“我根本就不认识那个小偷,是那个小偷信口雌黄。”随后他们又把我双手铐在一米多高的墙上,非让我承认我偷过摩托车。我说:“根本没有此事,打死我也不会做这种事情,实属冤枉。”他们看我态度坚决,胡、刘二人轮流对我拳打脚踢,非让我承认偷过摩托车,到天亮他们打累了,便把我双脚捆起来说:“你不承认,整死你,不出两天不承认也得承认”。

    2007年4月19日11时30分左右,他们上班后,把我带到新建街摆台球的地方,让台球老板辨认我,那里的台球老板一个也认不到我,因为我不会打台球,也不去那种地方,老板们自然认不到我。后来,他们又把我带到派出所,让我和小偷对质,因为我根本就不认识小偷,也无法对质,最终他们把我放了。我到市中心医院检查,左脚腓骨下端骨折。经过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检察院信浉检技医鉴{2007}第03号法医鉴定:“左腓骨下端骨折为轻伤。”被控人胡道生、刘永清及信阳市浉河区公安分局五里墩派出所领导知道此事的严重性后,托熟人协商将此事私了,并支付给我9000元的治疗费用及损失。

     综上述,被控告人胡道生、刘永清身为人民警察,应该依法办事,重事实,不轻信口供,可他们利用人民给予的权力,偏听偏信小偷的胡言乱语,以屈打成招,刑讯逼供,试图让无辜者蒙受不白之冤,将我左腓骨踢打骨折,其行为已构成犯罪,我不同意私了,因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第247条规定,请求依法从重追究被控人胡道生、刘永清的刑事责任,并赔偿我的一切经济损失,真正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此致!

   


   控告人:闵新忠

 

     编者按:

     看完本期《百姓声音》专栏:《河南信阳:干警刑讯逼供,致使“见义勇为者”致残》的控告书后,编者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在法制健全的今天,豫南信阳浉河区公安分局五里墩派出所干警居然能做出如此事情,真是令人心寒。这是继今年年初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六名干警刑讯逼供致使当事人跳楼身亡之后,又一起利用职务之便刑讯逼供,致使当事人致残的案件。与周口案件不同的是:此案件受害当事人竟是一名“见义勇为者”。作为一名老人,遭受如此屈辱,更是身心都受到永久性催残。据悉,控告当事人曾几度自杀均被家人及时发现才未能实施。

     盗窃罪和其它各种犯罪一样,都对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构成严重的威胁和危害,具有很大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为了保护改革开放,保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控告人挺身而出,勇斗邪恶,同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其行为是正义的、合法的、是见义勇为的精神和美德,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正义之举,理应当受到表彰、奖励和弘扬,同时也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然而,作为国家治安保卫机关工作人员的二名被控告人却反其道而行之,忘掉了肩负的主要职责,忘记刑诉法的基本原则,主观想象,盲目推测、偏听偏信、刑讯逼供,致使控告人身体遭受伤害、经济蒙受损失、精神倍受煎熬,其伤残的直接后果是:造成职业妨碍,严重影响了控告人的劳动和就业。

     对此事件,本网将派记者深入到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公安分局及省、市公安机关进行实地采访,进一步了解此事的最新进展情况。

(责任编辑: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