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通成检测站,警察强收百元 “喷号费”

 

           作者:马玉华               来源:法制监督网            时间:2008年10月22日

 


 

本站山西讯:近段时间,长治各汽车检测站的警察对新入户和年检车辆强收100元的“喷号费”,引起广大车主强烈不满。

                       

                       

车主:被强收“喷号费”

10月7日上午,马先生前往长治市通成检测站年检汽车。当检测站工作人员将马先生的车辆上完检测线后,就被一位警察告知,再去交100元的“喷号费”。马先生摸不着头脑,问警察凭什么依据要收“喷号费”,对方告诉:就是将汽车号牌及车架号喷在汽车前挡风玻璃及两侧的车窗上,主要起防盗和防套牌功能,如果不交此费,车辆将通不过年检。但马先生急于检车便如数缴纳了这个费用。
                       

长治检测站:全部展开“喷号”业务

10月8日下午,记者根据马先生反映的情况,对长治市机动车检测站进行了暗访,发现所有的检测站都收取“汽车玻璃喷刻号牌”费,而且还是强制征收。
在通成检测站,记者来到“汽车玻璃喷刻号牌”收费窗口,询问收取情况。一名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汽车玻璃喷刻号牌’属新增项目,已列为强检项目,且收费标准都有物价部门批文。”

 

                    

车管所:所长找不到强制收费依据
   

下午3时许,记者采访了长治市车辆管理所和所长,他告诉记者说:“目前,机动车检测站全部实行社会化管理,车管部门已经不再是它们的业务指导部门。“汽车玻璃喷刻号牌”是一项防盗技术,由长治市公安局发文要求强制喷码,没有喷码就不让机动车检测。”记者提到有关100元玻璃喷码收费的依据时,和所长向记者出示了3封文件,一封为山西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晋价认证字[2008]50号“关于汽车玻璃喷刻号牌”价格认证文件,文件上载明依据国家纪委《价格认证管理办法》([2001]16号令)的有关规定,对其在山西省内的价格认证为:机动车玻璃喷刻号码依据喷刻的材质不同,服务价格分为货车每辆80元,小车每辆100元。第二封为长治市价格认证中心长价证鉴字[2008]第34号“关于机动车喷刻号牌”价格文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该项目属市场调节价项目。在长治市内的最高价格分为喷刷贴码每辆90元,金质喷刻每辆100元。第三封为长治市公安局长公通字[2005]99号关于印发《预防、打击盗强机动车犯罪实施意见》的通知,在机动车玻璃上喷刷发动机、车架号项目是公安部认可和推广的一项车辆防盗强、反走私,便于民警路检路查的技防措施。以上三封文件上明确规定,该技术服务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收费。当记者看完文件后,问道:“文件上要求强制收费还是遵循自愿原则?和所长表示,还有一封文件没有找到。

物价局:没有此项收费

100元的喷号费是否经过物价局批准?带着这一疑问,记者致电了山西省物价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国家没有批复此项收费,如有举报我们将依法予以查处。
   问题关键在于确认该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收费还是经营性收费,尤其是该收费并非车主自愿接受服务,而是作为一个强制性收费来施行的。